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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言 | 幸军权、高亮:积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养老产业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同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29 16:49    被阅览数: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重,党和政府对养老问题越来越重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这就为我市民营经济积极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指出了明确方向,提供了良好机遇。

近年来,我市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登记的养老机构已经发展到105家,床位1.17万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69家、床位6750多张,均超过了公办数量,发展势头良好。但通过对我市多家民办养老机构调研走访,发现仍存在不少现实问题。

一是项目落地难。项目落地面临的规划、审批、水电气热等问题,影响民营企业的投资热情。比如,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没有考虑养老机构建设,如要投资兴建,就得临时找地,地段好、环境好、交通好的,基本已经占用,“四同步”机制落实不理想;在水电气热上,由于使用量大,床位总数超过40张的,在实行阶梯收费后,和商业用电用水价格相差不多。二是市场盈利难。民办养老机构微利运营的占近三成,盈亏基本持平和亏损的占到七成多。养老产业前期投资大、资金回笼慢,受运营成本逐年上涨和收费价格偏低影响,机构经营困难程度加重。三是贷款融资难。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民办养老机构有自有产权的仅占三成,大部分机构是通过闲置旧厂房、办公楼等改造的,达不到贷款要求。同时,银行能够扶持养老机构的金融产品偏少,高利率成为压在民办养老机构身上的一座“大山”。四是人员稳定难。养老从业人员特别是养老护理员,劳动强度大、工作任务重,人才队伍难以稳定。民办机构因为成本原因,一般1名护理员要服务5—10位失能失智老人,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甚至全天居住在养老机构,工作脏、苦、累。同时,养老护理员职业化进程缓慢,社会地位低,没有晋升空间,“跳槽”成为家常便饭。人才的专业化程度偏低,“50”“60”人员占到护理员总量的一半以上,且大多只能从事基本服务,营养师、康复师等专业人才严重匮乏。

为此,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要把养老事业发展列入全市“十五五”规划,将发展民办养老机构作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要把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通过行政划拨或出让工业用地等方式,优先保障项目用地,为引导社会参与留足空间。要优化完善城市发展规划,完善“四同步”要求,明确民政部门在供地、规划核实、移交后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二、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指导扶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投资多点布局和中小型养老机构连锁化,逐步提高盈利能力。要加大政策优惠力度,推动水电气热按居民收费基准价格执行,涉及的相关税费和行政性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要完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三、创新金融支持。大力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银企牵线搭桥行动,实现常态沟通、增进互信。要拓展抵押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对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诚信度高、偿债能力强的养老机构,可以用知识产权、养老床位、银行流水、预期收益等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要拓展信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对资质良好的小微养老机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四、加强要素支撑。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对养老机构中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并符合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要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养老专业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对获得职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由财政专项列支分等级发放入职津贴和岗位补贴。要健全社会动员机制,指导养老机构建立社工室,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组织实施养老慈善项目,通过链接社会资源,降低机构运营成本。

五、培育养老产业。拓展民间资本进入渠道,深化公办机构运营体制改革,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改扩建为养老机构,支持社会资本通过PPP等多种投融资方式进行兴办。要培育养老品牌,深化与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公司的战略合作,大力发展旅居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