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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言 | 于君:新能源产业发展应做好整体规划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同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1 16:21    被阅览数:

一、产业背景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省正处在能源结构转型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时期。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山西省、大同市推动能源革命、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新荣区作为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重要一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并网风电项目6个,总容量达35.5万千瓦,在建和拟建项目6个,全部建成后容量将超过150万千瓦,为优化区域能源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通过对新荣区多个新能源项目的调研发现,地方在快速推进新能源产业的同时,也暴露出规划统筹不足、区域特色保护不够等问题。各类项目虽然履行了国家、省、市的各项审批手续,符合单个部门的合规性要求,但在宏观层面却忽视了对区域整体景观风貌、生态本底和文旅发展战略的统筹考量。例如,部分风机直接矗立于弥陀山山顶,严重破坏了山体的自然天际线;部分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距离长城一号旅游公路过近,巨大的风机和黑压压的光伏板极大地影响了游客的观景体验和文化氛围的沉浸感等。

新荣区的情况并非孤例,这些“单点合规、整体失序”的现象折射出一个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性的深层次矛盾:即如何在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与保护地方独特的自然人文环境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这迫切要求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完成年度装机容量任务,更要做好整体规划,以更系统的思维,将新能源项目置于区域发展的大格局中考量。

二、问题根源分析

当前新能源项目管理存在“三轻三重”倾向:

一是重审批流程,轻整体规划:项目选址未与国土空间、文旅发展等规划有效衔接,缺乏区域性“负面清单”与避让机制。二是重项目落地,轻系统影响:对视觉、生态、农业等隐性代价评估不足,缺乏全周期管控。三是重部门职责,轻协同治理:部门之间信息壁垒高、联动弱,未能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意见建议

为避免“先建设、后治理”的被动局面,确保新能源产业真正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擎而非生态与文化的伤疤,特提出以下建议,旨在以新荣区为案例,探索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能源科学发展路径: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三级规划体系

建议由省级部门牵头,出台《新能源项目选址布局导则》,明确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负面清单”(如核心生态区、文化遗产廊道、重点旅游区等)。各市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文旅发展规划,编制市级专项规划,划定“优先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建设区”,确保项目从源头规避风险。

(二)创新审批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审查专班

在市、县两级政府成立“新能源项目综合协调工作专班”,整合能源、自然资源、文旅、生态环境等部门力量。对所有拟建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重点审查其对景观、文物、生态的影响,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能否落地的决定性依据。

(三)推广先进技术,实现智能化发展

在项目前期推广智慧选址技术,可采用高精度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和视觉模拟软件等。从主要公路、景区、村庄等关键视角,对风机、光伏等建成后的视觉效果进行仿真模拟,使决策过程更加科学、透明,让潜在影响“看得见”。

(四)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基建网络

统筹规划风电、光伏、储能及输电通道,推动各类新能源项目共建共享送出铁塔,形成集约化输电廊道,避免形成“蜘蛛网”式线路。支持省内有条件地区开展“风光储融合示范区”建设,提升电网智能调度与资源利用效率。

(五)强化生态补偿与利益共享,提升群众获得感

推动建立新能源项目生态补偿基金,用于植被恢复、农业修复、乡村基础设施提升等。鼓励企业参与地方公益事业,探索“风电+旅游”“风机观景平台”“熊猫光伏造型”等融合发展模式,实现项目效益与地方发展共赢。

(六)开放共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建立和完善项目信息公示制度,特别是涉及敏感区域的项目,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意见,凝聚社会共识。只有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让人民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之路才能行稳致远。(作者系市政协委员、新荣区政协主席于君)